[转帖] 关于开展网上备案工作的宣传稿
根据《广东省“安网”工程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为掌握全省互联网站底数,建立互联网站备案工作长效机制,推动互联网公开管理工作,保证我市互联网信息安全,建设和谐网络,我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定于5月份启动我市互联网站网上备案工作。
请我市内各单位和个人开办的网站以及主机或服务器位于本市的异地网站,于2007年9月30日之前到以下备案系统网址办理网上备案手续。(网上备案系统网址:
http://210.76.65.188/netalarm/main.jsp)对于新建立的网站,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网上备案系统办理备案手续。对不履行备案职责的单位或个人,公安机关将给予警告或者停机整顿不超过六个月的处罚。
请各网站积极办理备案手续,为共同创建我市和谐网络环境出一分力。
肇庆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
200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