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全面推开后的40家对价方案,给人的总体印象是逐步往后退:中小企业板由原来的10送4以上退到了10送3;民生
银行走清华同方的老路,用流通股东高溢价创造的公积金返还流通股东的方法,一毛不拔,换取全流通权,继而搞再融资,是活脱脱的“铁公鸡”;10送3就像“老三篇”一样成为股改的模式。我认为,非流通股东的这种做法,是“好了伤疤忘了痛”。
第一,市场各方必须充分意识到,就对净资产的贡献而言,平均对价10送6才是合理的。但是,5月初推出的第一批试点,管理层就先入为主地给出了10送3的模式,这是股市对流通股东的再一次利益侵犯。
第二,前两批试点平均10送3的方案之所以能够通过,不是因为流通股东的支持,而完全是出于弱势群体的无奈。流通股东就像当今中国人一样,是普遍缺乏民主意识的,还不具备民主选举的条件。对此,管理层千万不能从对价方案的高票通过中作出广大投资者坚决支持股改的误判。
第三,即使对价变成平均10送3,也不等于都是10送3。如果有些新上市的超大盘股10送1或10送2的话,就应有相当一批早上市的小盘股应该10送6,10送8,甚至10送10,才能得出平均10送3。从86家公司的对价方案看,至今没有一家公布确定对价比例的根据是什么,按什么统计出来的,合理在什么地方,让流通股东心服口服。这不能不说是本次股改的一大败笔。
第四,八类公司应该多对价。即上市时间早的、非流通股与流通股倍率特别大的、首发价高的、再融资价高并次数多的、大股东占款数量大且时间长的、业绩差的、流通盘小的、中小板非流通股关棚期短的上市公司,对价比例应该比其他公司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