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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资格注册4月2日截止 26家券商难成保荐人

保荐资格注册4月2日截止 26家券商难成保荐人

4月2日是券商的保荐资格注册时间截止日。从3月24日公布的保荐人胜任能力考试结果看,目前有26家券商尚无资格申请保荐人资格注册。虽然这些券商正全力挖人力保申请人资格,但由于相关法律障碍,在4月2日前挖人成功的可能性已不大。因此,首批保荐可谓大局已定。

  在首次发行上市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中,有12家券商没有1人通过,14家只有1 人通过。根据保荐人制度的安排,券商必须拥有两名保荐人代表才能注册为保荐机构。因此,对于这26家券商而言,必须在4月2日前找到一定数量通过考试的人士加盟,否则就无资格申请注册成为保荐人。

  从考试结果公布到4月2日,时间仅一周。这么短的时间内,能否挖人成功呢?

  理论上可以。劳动法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但从记者了解的情况看,由于目前保荐人代表的稀缺性,原单位轻松放人的可能性很小。即使走正常途径,按照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也就是说,即使这些准保荐人代表真的要走,原单位至少可以将其挽留30天。那么,如果其辞职申请是在考试结果公布之后提出的,想在一周之内解除与原单位劳动合同的可能性很小。因此,对于上述26家券商来说,若想按期实现人数达标,不仅要与通过考试的人员达成跳槽意向,而且应该尽力争取该人员目前所在单位的谅解。

  既然4月2日之前挖人如此之难,那么在首批保荐人代表名单公布之后,是否会出现保荐人代表马上跳槽的现象呢?

  从目前情况看,可能性也不大。

  首先,下一次保荐资格注册时间目前没有确定。按照证监会的规定,自首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名单公布之日起,中国证监会只受理保荐机构提交的证券发行上市推荐文件。对于下一次保荐资格注册何时开始,目前证监会尚没有规定。

  如果保荐人代表跳槽,按照证监会的规定,其保荐人代表的资格也将随之取消。若想再次申请成为保荐人代表,其条件之一是有所任职保荐机构出具的由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名的推荐函。这就是说,如果跳槽至一家目前尚没有保荐资格的券商,马上恢复为保荐人代表的可能性也就没有了。而且取消资格的时间一旦超过六个月,按照规定,这些跳槽者还要重新参加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

  其次,即使保荐人代表跳槽至一家已经取得保荐资格的券商。按照证监会的要求,在其重新申请成为保荐人代表之时,还要满足一项要求,即最近一年内至少担任过一个境内外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项目主办人。这项规定等于大大缩小了跳槽的范围。因为对那些满足不了该项要求的保荐人代表,由于不能再次申请成为保荐人代表,其跳槽的意义也就不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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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业上演保荐人争夺战 投行业新一轮洗牌开始

4月2日前,通过考试的614人和拥有2名以上“过关”人员的67家券商将向证监会申报相关材料,申请成为首批保荐代表人和保荐机构。拥有2名以上保荐人的机构可注册为保荐机构,这一门槛引发了证券公司对保荐代表人的争夺战。业内专家认为,对保荐代表人的争夺只是表面现象,随着保荐机构的即将诞生,投行业必将进入洗牌时代

争夺只为暂渡难关

  “目前各证券公司对于保荐代表人的争夺,不能说是一个正常的现象”。广发证券研究员刘朝晖开门见山地表明了自己的看法。

  他认为,热衷于“挖角”的证券公司,往往是为了保住公司的保荐机构资格。因为按规定,保荐代表人数量少于两名的,证监会将该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从名单中去除。刘朝晖认为,通过对保荐代表的争夺,在渡过丧失保荐机构的危机后,相信所有的想在承销业务有所作为的证券公司都会加大保荐代表人的培养和激励。

  江南证券投资银行管理部副总经理黄钟苏认为,现在挑起保荐代表人争夺的是一些大证券公司,它们在此次考试中的成绩大都不理想,或者其通过考试的人员与公司的规模不相匹配。为了当前投行业务能够正常开展,不得不采取一些非常手段,利用经济条件从其他公司挖掘一些通过考试的保荐代表为本公司服务。

  黄钟苏说,对于保荐代表的争夺,管理层已经预见到了,但这种争夺并不是管理层希望看到的。它们希望通过保荐制度的实施,打破以前的证券公司的平均化竞争格局。管理层推行保荐人代表制,其目的更重要的是推动整个投资银行业学习相关的法律和业务知识,增强保荐代表人的胜任能力,提高保荐代表人的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建立一个具有流动性的投资银行高端人才库。

  竞争改变经营管理模式

  随着第一批保荐代表人和保荐机构的诞生,势必会促进投行业的良性竞争局面的形成,各证券公司也将加大对投行业务人员的培训和监督。这已经成为投行业内人士的共识。

  对于证券公司经营管理模式的改变,黄钟苏认为,一个好的解决办法是把投行业务与证券公司其他业务分离开来,成为单独核算、自负盈亏的子公司。这种模式在合资公司或有外资背景或外资股东的公司中比较多见,而在纯粹的国内证券公司中则比较鲜见。

  对此,刘朝晖持有不同看法。他认为,国内的情况和国外有很大差距,一些在国外证明是很先进的办法,但在国内并不一定行得通。一家证券公司采取什么样的经营管理模式,是和这家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文化紧密相关的。鉴此,国内证券公司没有必要去模仿国外的模式。据悉,现在证券公司都在对经营管理模式进行研究、探索。

  在今年的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证监会提出对证券公司制定扶优限劣的政策措施,而保荐制度就应当看作是措施之一。监管层在谈到保荐制度的作用时,就明确提到,保荐制度能够为证券公司创造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实现优胜劣汰。因而,保荐人制度的实施,将通过激励机制和连带责任惩罚约束机制来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格局。综合实力强的投行在竞争中将越来越强大,一些实力差的投行将会逐步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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