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报废后重新购车入户如何办理?
摩托车报废后重新购车入户如何办理?
一、有关规定
根据《关于在端州区贯彻国家四部委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复函》肇府办函20035号的规定,凡在2003年2月10日后,端州城区摩托车按规定办理摩托车报废手续后,需重新购车入户的必须符合下列三个条件:
1、已达到国家规定的使用年限或因车辆残旧,将旧车交市金属回收公司回收销毁,由交警部门收回号牌、行驶证,按规定办理了报废手续。
2、旧摩托车报废后,车主本人认为有必要重新购买一台新车自用的。
3、因车辆报废,需新购车辆必须是符台国家环保标准的四冲程发动机摩托车。
二、办事所需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肇庆市机动车辆回收拆解确认书》
3、《申请书》
4、《肇庆市报废摩托车回收证明》
三、办理程序
1、摩托车技规定办理车辆报废、注销手续后,如车主本人认为有需要购买一台新车自用的,须提出书面申请,连同本人身份证明、 《肇庆市机动车辆回收拆解确认书》交到市车辆管理所三楼内勤股审核。
2、车管所内勤股经复核资料无误后,车主凭已签注的《申请书》、身份证明、《肇庆市机动车辆回收拆解确认书》办理新车注册业务。
3、新车注册登记按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范》规定程序办理。
四、办理地点
端州区肇庆大道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联系电话:2722290
肇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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